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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共同参与 整治新闻违法行为

时间:2013-10-21 08:54:11  来源:  作者:

 一些没有刊号和批准文号的假报刊随意在街头散发,一些组织擅自设立的假记者站堂而皇之地挂上了牌子,一些持仿制《新闻记者证》的假记者到处招摇撞骗,一些网站发布假新闻和淫秽色情内容……时下,少数媒体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为了牟取私利,从事新闻违法活动,极大地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给新闻行业带来了恶劣影响,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公众对之深恶痛绝。

 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严打严查网络虚假新闻、维护国家互联网信息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宣传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网络违法活动“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网络违法活动“百日专项行动”。

 这是大快人心之举,社会各界要积极配合,举报相关线索,对新闻违法行为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让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无处遁形,纯洁新闻媒体队伍,净化新闻、网络环境。

 为何假记者能够横行,新闻和网络乱象不断?其中的原因,除了一些媒体对记者队伍的管理需要加强外,还有其他社会因素,给这些人提供了生存土壤。一是有人认为新闻媒体有着威慑力,能帮人“摆平”一些事,认为有利可图,不惜铤而走险去假冒记者,从事非法采访活动;二是一些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问题,甚至腐败之风盛行,害怕记者曝光揭盖子,采取的办法往往是花钱消灾,甚至曲意逢迎,致使一些假记者有机可乘;三是一些地方对待出现的问题不是主动做工作,而是捂着盖着,致使一些群众遇到困难和问题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疲倦不堪,往往会引来媒体曝光,群众不知不觉可能就只好请出了假记者,这无疑给了假记者们很好的“市场前景”。

 新闻违法行为,病症十分明显,病例也不复杂,所以并非不治之症。我市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百日专项行动”,就是对症下药,各单位和部门要对照内容,积极行动,主动配合。新闻单位要抓好新闻队伍自身建设,一旦发现“害群之马”,就要拿出刮骨疗疮的勇气,坚决予以剔除;行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努力营造一种“万事民为先”,“不恃功、不诿过”的良好风气,切实净化政务环境;社会各界都要正确对待自身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有错即改,碰到敲诈勒索之人,要掌握证据,大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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