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到一个政党的生死存亡。狠抓作风建设,没有“回头路”,必须坚定信心驰而不息地走下去;也没有“回头箭”,必须坚定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到底。抓好作风建设,既要有抓“牛鼻子”的精准,始终突出问题导向,也要有“十个指头弹钢琴”的协调,处理好宽与严、大与小、点与面、强与弱、明与暗等五种关系。
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松一松、歇一歇就会反弹回潮。尤其是一些“四风”陋习顽疾由来已久、根深蒂固,要彻底根治绝非一时之计、一日之功。作风建设由严到宽易,由宽到严难。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必须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环节接着一个环节地抓;必须保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的势头,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地治。发现问题必须严肃惩处,没有特权、没有特例,不开口子、不留死角,把严的作风传承下去、把严的形象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到位,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作风建设无小事。只要是纪律规矩划定的红线、底线,谁都不能触碰和逾越,因为“针尖大的窟窿也能透过斗大的风”,在“四风”问题上没有孰大孰小、孰轻孰重的说法。如上下班纪律,这本来就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纪律要求,体现的是党员干部最起码的纪律规矩意识,如果上下班纪律都执行不了,自由散漫、尸位素餐惯了,久而久之损害的就是“实”的工作作风,影响的就是党员干部的形象公信,最终也就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作风建设没有“抓大放小”一说,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方面,对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整治重点,要做到重拳出击;另一方面,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等常见性问题,也要始终警钟长鸣。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风建设需要紧盯“关键少数”,看牢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精准发力,尤其是要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仅要呵护好“树木”这个点,还要呵护好“森林”这个面。要坚持把狠抓作风建设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起来,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层层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解决好压力层层递减以及“正职热、副职冷”“上级热、下级冷”等问题。既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引领导向作用,也要抓好反面典型的惩戒震慑作用;既要在常抓“关键少数”上下功夫,也要在长抓“绝大多数”上求实效。
处理好强与弱的关系。有人说,抓作风建设的力度太强了,“隐形福利”没了,工作积极性也就弱了;条条框框太多了,标准要求太高了,有些“为官不易”了。甚至有人认为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影响了经济发展速度和幸福指数,抛出了“过头论”“拐点论”,认为这一工作应该缓一缓了。然而,从当前查处的一些顶风违纪典型案例来看,真相绝非如此。作风建设好比“弹簧理论”,即“你弱时它就强,你强时它就弱”。作风建设不是不抓也可,而是非抓不可,必须把纪律和规律树起来、严起来。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以及总以为“法不责众”之人,就是要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做到露头便打、违纪必究。
处理好明与暗的关系。“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加大对党纪条规、禁令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明规矩入脑入心,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面上的明查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那些潜规则敢于动真碰硬。对于不构成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善于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促使悬崖勒马幡然醒悟;对于构成违纪的问题,就要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的,决不遮遮掩掩。同时,也要加大暗访的力度,对于那些花样翻新、隐身变种的“四风”问题,要借助第三方力量,做到在明处保持高压态势,在暗处做到出其不意。尤其是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随手拍”、“一键通”等平台,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从不敢为到不能为、不想为,注定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要处理好宽与严、大与小、点与面、强与弱、明与暗的关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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