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广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毛泽东读书笔记精讲》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摘自毛泽东1912年《商鞅徙木立信论》(见《毛泽东早期文稿》)
【精讲】
司马迁,生于约公元前145年或约公元前135年,卒年不详,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市南)人。早年诵读古书,二十岁后外出旅游,开始政治生涯。三十八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着手搜集史料,经五年准备,开始写作《史记》。后因为李陵败降匈奴一事辩解,触怒了汉武帝刘彻,下狱,被处以腐刑,在狱中仍继续写作。至刘彻太始元年(前96年)被赦出狱,任中书令。直到刘彻征和二年(前91年),前后历十四年的时间完成《史记》。此后事迹无可考。《史记》凡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篇,上起黄帝,下迄汉武帝,首尾三千年左右,战国、秦、汉纪事尤详。“纪”是年代的标准,“传”是人物的动态,“世家”是纪传合体的国别史,“表”和“书”是贯穿事迹演化的总线索。《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一部优秀的传记文学作品。
毛泽东发蒙后便好读史书,《史记》自然是他经常点读的作品。1915年9月6日致萧子升的信中,他提出“欲通国学……首贵择书”,即选择重点篇目详加阅读而后及于全书。他举自己择书而读的方法的例子,便是《史记》,他说:“《伯夷列传》一篇出于《史记》,吾读此篇而及于《史记》,加详究焉出于《史记》者若干篇,吾遂及于《史记》之全体矣。”毛泽东不仅熟读《史记》,而且对司马迁的生平遭遇也很了解。1913年10月至12月就读于湖南第四师范时,所作的读书和课堂笔记《讲堂录》里,便记有一些关于司马迁的句子,如“马迁,尤门人”,“马迁览潇湘,泛西湖,历昆仑,周览名山大川,而其襟怀乃益广”,“此诗乃司马迁之文,非(司马)相如文也”。毛泽东在晚年通读“二十四史”时,还时常把《史记》中的一些篇目(如《项羽本纪》)推荐给别的同志读。1958年8月22日,在批改陆定一《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文加写的一段话中,特意把“司马迁的颂扬反抗”,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民主文学”的代表之一。
《商鞅徙木立信论》是毛泽东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读书时写的一篇作文。原文无写作时间,作文纸折缝间印有“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字样,作者在题下写有“普通一班毛泽东”七字。毛泽东于1912年春退出长沙新军后,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同年秋即退学自修,此文当写于1912年上半年。这是毛泽东留下手稿的第一篇文字,时年十九岁。
国文教员阅后在文稿上写了多处评语,并给同学“传观”。这些评语是:“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文末还写有以下总评:“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据《史记·商君列传》所记,商君,战国时卫国人,本姓公孙,名鞅。后投奔秦国,为秦孝公所用,因破魏军有功,秦封之于商十五邑(今河南境内),故号商君,又称商鞅。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之时,阻力甚多,包括秦孝公本人,开始也担心不合礼法,“恐天下议己”,甘龙等大臣更是反对,经商鞅反复争辩,才说服了他们。接下来,为了使新法取信于老百姓,又采取了“徙木立信”的办法。青年毛泽东在《史记》中读到此事,破题三叹。因为,商鞅所推行之新法,本是“利国福民”的“良法”。其主要内容为: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特权,推行连坐法,废除井田制,按丁男征税,按军功授爵等。这些,在毛泽东看来,是秦国“战胜诸国,统一中原”的“大政策”。可黎民百姓却不能认识这些政策的好处,不能辨别好坏,非要统治者“煞费苦心”用徙木立信的办法来推行不可。在青年毛泽东看来,理想的国民,应该是看到好的法令就支持,看到坏的法令就反对。由此观之,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说明“吾国国民之愚”。他还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几遭沦亡惨境,根子就在“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这反映了青年毛泽东当时的唯心史观,也反映了辛亥革命后知识界、思想界的一个共识:改造国民性。
的确,从洋务运动到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使大多数有志之士都不同程度地认识到这个问题。船坚炮利的洋务运动不见成效,政治体制的维新运动血洒刑场,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的药方把一个古老的病人弄得愈益衰弱,人们不约而同地把精神文明当作振兴中华的新的良方。从梁启超的“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到严复的“开民智,兴民德”,再到鲁迅的“人立而后事举”,表明这是那个时代必然引申出的共同话题。在青年毛泽东后来的一系列政治和文化主张中,从“变化民质”,改造“人心道德”入手的救国图存的思路,也是格外地引人注目。《商鞅徙木立信论》,算是这条思路的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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