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责条例》出台后,各地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作为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您对这一“利器”有怎样的理解和认识?
吴海燕:我对《问责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问责条例》是继去年修订准则和条例之后,党中央打出的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法规利器,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二是规范党纪法规的重要抓手。《条例》对分布于多部党内法规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问责条例》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特别是强调要“终身问责”,充分释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见真章的强烈政治信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记者:刚才,你提到了“以严格问责追责推进工作,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发展”这一理念。《问责条例》出台后,睢县采取了一些落实措施,这方面请你介绍一下主要做法。
吴海燕:睢县县委在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会议进行了集中学习,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利用传统教育平台、网络平台、微信短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二是抓表率示范。县委常委首先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自觉遵守《问责条例》,带头接受群众监督,以会议、调研、巡察等各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提醒、常教育。三是抓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懒政怠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作风纪律集中整治等活动。四是抓问责追责。坚持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贯彻全县工作始终,对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问责出效。
记者:刚才,你介绍了睢县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主要做法,那么在今后工作中,睢县县委还有哪些考虑和打算?
吴海燕:我们着力从四个方面努力,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学习贯彻始终,组织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经常学、反复学,筑牢严防失职失责的思想防线;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校各类学习培训的必修课。二是抓住关键少数。《问责条例》规定中的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 (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要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干部 这个“关键少数”,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强化《问责条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局面。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问责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