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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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7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睢县法院出台办法规范约谈工作
梁锦学 杨霞光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落实,2月21日,睢县人民法院制定《约谈工作暂行办法》,从六个方面规范法院约谈工作。

  一是明确约谈目的,让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明确应当积极实施的约谈情形,包括传统节日来临之前,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和分工调整时,中层领导干部任免和岗位调整时及一般干警岗位轮换时,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线索笼统、不具体时,以及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情节轻微的,审判执行岗位和关键环节、需要定期加强教育提醒的等八种情形。三是明确约谈程序,包括确定约谈对象、约谈准备、约谈实施、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等具体操作流程,整改到位的方可销号。四是明确约谈内容。五是严格约谈纪律。六是加强约谈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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