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我县部分乡镇出现不认真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标准的现象,成为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反响强烈,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国网睢县供电公司已对该事件中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一、对蓼堤镇供电所台区负责人林泽科、西陵供电所台区负责人赵国峰、西陵寺镇陈楼村台区负责人陈方俊、胡堂乡供电所台区负责人刘远忠、涧岗乡供电所高新立、尤吉屯乡台区管理人杜红军、王志国、郭永海等8人给予待岗1年处理决定。
二、对尤吉屯乡供电所所长余坤、周堂供电所所长张守东、胡堂供电所所长黄杰、西陵供电所所长王庆玉、蓼堤供电所所长和海、涧岗供电所所长袁超给予记大过处分决定。
三、对乡镇供电所管理部主任赵高峰、支部副书记兼副主任马天平给予记过处分决定。
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解决好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四个不为”问题。下一步,县“四个不为”问责组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的“四个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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