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县编办采取三项措施,从多个角度有效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统一领导。用人单位要求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所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均应由机构编制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由编委会审定、由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
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实名制系统与各部门实有人员保持一致,与人员花名册保持一致。严格按照人员增减审批单对系统内的人员进行增减,确保准确无误,让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真正做到动态管理,能够更好地为有关部门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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