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局党组和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睢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职责,履行领导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与分管领导、分管股室、二级机构、联系乡镇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带头做好表率,落实责任承诺。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并根据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签订了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睢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责任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落实责任。
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强化执纪监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对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上级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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