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应急管理考核体系。根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化情况,设置了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组,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年度重点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是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对原有的应急预案拟进行重新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制定新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在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的作用。
三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科学预警机制。按照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与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食品风险监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组织开展信息报告分析,探索建立预警和风险干预控制机制。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搭建应急平台。坚持抓好应急管理制度、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价。
五是及时妥善处置,组织预案演练。督促指导各县区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磨合协作机制,提高实战能力。将应急管理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计划,纳入对食品药品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纳入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到反应迅速。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快速流转,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并进行有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