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睢县卫生局根据上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一是规范采购。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每月按照临床需求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每月3号,18号经药政办审核,通过省医药服务中心平台集中采购。县直医疗机构根据临床所需定时网上集中采购,做到无计划外采购,无标外采购,全部零差价销售。二是认真做好药品货款审核。对每月审核登记的汇款数据与掌握的欠款数据进行比对,对不及时回款的医院督促整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正常运转。三是实施基药监测。每月对医疗业务指标进行分析、比对,定期开展处方点评,监测数据及处方点评意见及时通报整改,有效规避了不合理用药,大处方,乱检查行为。四是是做好非基药药品增补工作,确保妇女、儿童、专科科室临床用药需求。五是规范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扎实推进,2015年上半年,仅县直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去年同期让利群众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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