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么热的天还亲自送来执行款,真是辛苦你们了……”近日,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将2000元现金送到了滑某家人的手中,这是睢县法院酷暑时节深入户家送执行款的一个缩影。
据悉,经人介绍,男子滑某与女子朱某于2009年农历正月4日举行结婚仪式,后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婚后生下一女,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无法共同生活,2013年6月滑某将朱某诉至睢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睢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7日作出离婚判决,婚生女孩由滑某抚养,朱某给付滑某子女抚养费266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随后下落不明,无奈之下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渠道打听,得知朱某的联系方式,再三给她讲解拒不履行判决将承担的法定义务及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同时反复劝导作为孩子的母亲,应顾及亲情,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亲情感召之下,朱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逃避履行的严重错误性,主动提出先交第一期抚养费2000元,剩余的钱以后会定期分批履行,同时还给孩子买了衣服、书包和玩具,让执行法官捎去对女儿的关怀。
至此,一起拒付抚养费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真情感化之下得以和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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