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河南省法制频道记者参与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合力打击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宋某与被告王某系同村邻居关系。2012年7月份,被告王某承包一项三层楼房建筑工程,宋某跟随王某到该工地干活。2012年7月21日下午,宋某在干活期间,因梯子未固定牢固从梯上摔下,致左锁骨、左肋骨骨折。受伤后的宋某在睢县开发区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经鉴定其伤构成九级伤残,尚需后续治疗费6492元,住院期间,被告王某为宋某支付了医疗费3821元,因被告拒绝赔偿其他损失,原告提起诉讼,经睢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宋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等费用27803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王某拒不承担赔偿义务,原告宋某向睢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告王某坚称自己没有钱,在承办法官循循善诱不厌其烦的思想工作下,当天下午 ,王某家人最终将执行款如数交出。
通过本次见证执行活动以及媒体的曝光,使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来自法院和社会各界的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也让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见证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