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运行调节和生产要素保障。加强对重点行业运行监测预警,针对倾向性、苗头性和行业共性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做好产运需衔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增强共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与严格监督管理机制,细化用地保障措施,加大闲置土地清理,着力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严格规范管理,注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预审效率,缩短审批时限。
三是创新环境保护机制。深化排污总量预算指标管理,有效利用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环境要素,保障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容量。引导企业增强节约公共资源的意识,争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报告书内容,优化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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