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地区散户农民违禁使用高毒农药以及部分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未履行入场检验责任等情况,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睢县食药监局针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一、迅速核查处置媒体曝光问题
认真对照《每周质量报告》节目信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一旦发现不履行入场检验责任或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存在高毒农药残留的情况,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二、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清查整顿工作
对媒体曝光的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区域,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清查整顿行动,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防堵监管工作漏洞,依法严肃查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要重点检查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是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并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
证。二要重点检查大、中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和食用农产品配送中心是否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通过培训考核的专业检测人员,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制度,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及时公示检测结果。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以深化食用农产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在全县食品流通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员(师)制度为契机,有效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指导本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市场抽检工作,定期公布食用农产品检验信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可追溯管理,禁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及时与农业、畜牧部门通报监管信息,建立起无缝对接的协作机制。对发现的使用高毒农药、违禁投入品、病死肉等涉嫌犯罪行为,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