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桶装饮用水(以下简称“大桶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大桶水”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睢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桶水”生产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该局向“大桶水”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发放致“大桶水”生产加工环节单位的一封信、致“大桶水”经营销售环节单位的一封信、致“大桶水”餐饮服务环节单位的一封信,向“大桶水”生产经营单位讲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督促企业严格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政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并整改。在生产加工环节,督促获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质量,保障出厂批批检验合格;在流通销售环节,严把饮用水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饮用水经营者许可证件是否齐全;在餐饮服务环节,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从具有生产加工资质条件的企业购买桶装饮用水,建立并落实采购索票索证制度。
三、集中整治。该局对辖区内所有“大桶水”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摸清“大桶水”生产经营单位底子,排除安全隐患,分类整改。
通过此项专项治理活动,净化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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