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综【2015】51号)》和《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三个结合”为出发点将2016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一、与我县的供地计划相结合
根据2016年的土地供应情况,结合我县当前的刚性需求,切实将资金用到所需之处。
二、与2016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相结合
经报县领导研究决定,将2016年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省级补助资金196万元用于睢县《2016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表》中列示的第8号“睢民路东侧、五里庙村东”共17.9859公顷土地的产业集聚区道路、铁艺围墙建设及相关基础设施支出,目前,已经圆满完工。
三、与(财综【2016】4号)文件精神相结合
对于2015年11月底前已经下发给我县2016年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省级补助资金196万元。根据(财综【2016】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确保省级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一定将资金用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