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以下几点:一是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检查学校对食堂的管理情况。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中,是否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是否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三是检查经营场所卫生情况。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防鼠、防蝇和防虫设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每天对经营场所环境认真打扫;是否按规定对设施设备、餐具、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四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情况。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五是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堂的食品保管、废弃物处理、应急处置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是否已禁止采购、加工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六是检查餐饮用具消毒情况。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是否有专用消毒池,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七是检查食品加工规范操作情况。是否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刀墩等用具是否生熟、荤素分开;是否违规加工腐败变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食品;操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八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地沟油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用油。
该局将对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学校食堂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进行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