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睢县以落实商品流通领域监管职能为出发点,通过企业公开承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律制度和对企业信用公示、行政执法的监督制度相结合,形成规范的商业经营行为和良好的放心购物环境,着力打造“诚信建设示范街”。
一是设立公告栏。在县城文化北路设置“诚信建设示范街”公告栏,对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给予曝光,对守法企业予以表扬,并利用公告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警示、购物指南等知识,以方便企业和消费者。
二是引导企业承诺。对“诚信建设示范街”内的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宣传动员工作,由企业向社会作出承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导企业就违规行为作出自我纠正、及时赔偿的承诺,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力。
三是签订责任书。与“诚信建设示范街”内的所有企业和经营者签订《企业自律和行政监督责任书》,明确经营者的自律责任和行政部门的监督责任。
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将维护“诚信建设示范街”经营秩序作为工商部门综合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街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注意保存有关记录作为企业信誉档案重要来源。
五是建立信誉档案。要对从申(投)诉、举报、自查等各种渠道反映的“诚信建设示范街”内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整理,输入电脑,建立每户企业的信誉档案,并定出分级标准作为企业信誉的主要部分。
六是引导企业自律。从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竞争等各方面,建立企业自律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使企业有能力识别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诚信建设示范街”内各企业首先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商品的进货、入库、上柜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相关的审核、检查和资料存档制度;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收费合理,不短尺少秤。其次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及失效、变质商品,无标识不符规定、虚假广告、虚假让利等欺诈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广告要求清楚明白,赠送商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最后要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遵守国家“三包”规定,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不刁难。
七是定期公示曝光。建立规范的公示曝光制度,以企业信誉档案为依据,定期对“诚信建设示范街”内的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倡导守法经营,鞭挞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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