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各项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纠正不按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等行为,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顽疾,根据省、市审改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部署,下发了《睢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睢审改办[2016]1号),提出“四项机制”,助推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改革措施落实。
一是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结合推进“三项清单”制度,对重点改革措施落实,明确具体领导负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保证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是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点题整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是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落实权责清单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及时提请监察部门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