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底以来,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县教育、城管、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是以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食堂和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以及小摊贩为重点。检查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学校食堂是否开展明厨亮灶等情况。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执法车辆149辆次,检查学校食堂(含幼儿园)253 家次,检查学校内食品销售单位92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10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411家次,检查学校周边小摊贩85家次,发现无健康证明39人,下发监督意见书268份,责任约谈5次,责令整改174户,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32公斤,销毁问题食品11公斤,纠正未以学校法人代表名义办理许可证的有8家,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3家,取缔学校校园内食品销售单位15家,取缔学校周边餐饮单位9家,取缔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43家,取缔学校周边小摊贩25家,立案23起,罚没款1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