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八位一体”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今日购进食材信息公示制度。
本制度先行在学校食堂进行试点,要求学校食堂公示如下信息:今日陪餐领导、今日食谱、今日购进食材,其中今日购进食材要求公示品名、供应商、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
本制度牌要求悬挂在校门口,每日由专门人员负责更新,通过公示今日购进食材制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形成学校食堂严格自律、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对强化学校食堂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管责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