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观念、转重心、转方法、转作风的重要举措。根据《商丘市编办关于转发<河南省编办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商编办[2017]23号)精神,县编办“四项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
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通过学习,确保学通、悟透、用好,以不断提高和改进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集中受理、规范受理。将各类申办事项及咨询查询等服务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服务质量和办理时限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首位接待申请人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受理及事项办理全过程的督办工作。
三是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对各种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对于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本机关批复的文件、发放的法人证书,逐步实现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只注明文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
四是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对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项,网上登记复核,以及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证章收缴等事项,原则上实行即时办结。2017年底前,即时办结事项的总量力争达到50%以上,三年内力争达到7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