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睢县畜牧局积极响应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等6部门及商丘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开展肉品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5月20日至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肉品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
一、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督
加大对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生产。严格实行二维码追溯管理,严禁违规添加使用药物等现象。督促经营企业建立进货、销售台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的饲料及兽药产品。本阶段全县范围内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3个,饲料经营单位40个,兽药生产企业1个,兽药经营单位10个。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疫苗、人用药及经营假劣饲料、兽药、违禁药物、拆零销售原料药及生产假劣饲料、违法添加违禁药物、非法加工的行为。
二、强化养殖活动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畜禽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兽药、饲料安全使用有关规定,特别是休药期制度、用药记录制度和处方药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生素使用行为的监管,加大日常监管、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检查所使用兽用抗生素的合法性,打击使用禁用兽药、“瘦肉精”等禁用化合物的行为,违法使用人用抗生素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生素的行为,不执行休药期、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的行为,直接使用兽用抗生素原料药的行为,跨饲养阶段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行为,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兽用抗生素购进、使用记录和库存兽用抗生素,核对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清缴禁用兽药、“瘦肉精”等禁用化合物。对辖区内的45个养殖场,60个养殖户的饲料、兽药购进渠道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并送达了养殖企业告知书。
三、联打防动,加强收购调运过程监管
加强检疫监管,强化活畜禽跨省调运管理,不定期对收购点进行明察暗访,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方便群众、规范检疫、有利流通的原则,全县设立21个报检站点,形成产地检疫报检网络,方便群众的报检。全县防疫员纳入协检员,实现全县覆盖,达到防检结合,畜禽出栏时,乡对乡之间,畜主凭协检员所开的健康证明到所在辖区中队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提升了产地检疫率,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流入畜禽屠宰环节。
四、强化畜禽屠宰监管
督促屠宰企业自觉担负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屠宰企业为切入点开展“瘦肉精”自检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并作为实施屠宰检疫的重要依据,重点抽检肉样和肝样、尿样。在生猪屠宰时,驻场官方兽医都能做到同步检疫。对在屠宰环节检查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并及时更新屠宰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肉品进入流通环节。
下一步县畜牧局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将肉品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