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39号)和《商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商审改办[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睢县编办采取“三及时一明确”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一是及时核对。明确专人对照国务院、省、市出台的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文件逐项梳理,建立逐项对应落实台账,设计制定了《睢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表格涉及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与国务院、省、市对应或不对应情况,处理决定变更依据,处理决定等,切实做到底数清、依据清、情况明。
二是及时确认。根据汇总的《睢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涉及的相关部门下发《2018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审核征求意见函》,提出对县审改办审核意见如无异议的,请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不同意见的,请该单位携有关资料到县审改办(县编办)重新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三是及时下发。经研究论证,及时下发了《睢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睢审改办[2018]2号),决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四是明确要求。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