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钱法官了,俺家的出路现在畅通无阻了,俺全家老小现在别提有多高兴了。”申请人张某逢人就想说说他家出路的事儿,一说起此事就忍不住夸赞河南睢县法院钱法官。
张某与睢县某银行相邻,张某居西,某银行居东,某银行西侧的胡同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张某。该胡同宽约4.56米,是张某家唯一可供通行的通道。某银行在该胡同上堆放了砖块等建筑材料,导致张某及其家人无法出行。张某向某银行反映此情况,协商无果。张某无奈,遂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7年1月4日立案,判决某银行清除堆放在该胡同上的砖块等建筑材料,确保张某的通行权。判决生效后,某银行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银行依然不把张某的通行权当回事儿,“他想告,随便他告,我想用就得让我用,他一个小老百姓敢怎么样!”某银行的负责人非常嚣张。该银行以大欺小的行为引起周围很多人的不满。钱法官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将此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攻坚执行。钱法官及时向某银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某银行履行法律义务,并依法查询到某银行名下的车辆,准备查封这些车辆。某银行得到消息后,知道法院动了真格,再继续嚣张僵持下去,也会对本银行造成恶劣影响。于是,某银行于2018年6月29日主动清除了该胡同上的杂物,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侵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