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上午,我县在凤凰湖法治广场以“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县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职工代表及全县个县直单位部门的交通志愿者参加活动。
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氛围。
活动现场,民警向参加活动的人员详细介绍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意义,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向大家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佩戴头盔和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的安全性和重要性,呼吁广大群众应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良好的交通秩序参与者、维护者和推动者。
“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只是对家人最深的爱,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我们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同样有这样的期待,这样的爱,期待每一个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办公室主任龚广涛表示。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群众都深有感触,了解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让安全教育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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