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构建诚信和谐的消费关系,营造文明放心的消费环境,当日上午,睢县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来到5号卫星湖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志愿者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防诈骗维权宣传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知识,为过往群众介绍在日常消费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并与居民交流沟通了解有无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商品等诈骗情况,尤其是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干警志愿者更加悉心讲解热点维权问题,为他们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引导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倡导理性、合理消费,在遇到欺诈、侵权等问题时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待咨询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居民消费者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倡导了诚信经营、理性消费,营造了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树立了文明诚信新风尚,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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