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情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人民欢度“双节”,2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国网睢县供电公司多部门联合深入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禁燃孔明灯宣传。
在集贸市场,宣传员通过张贴《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发放《禁放孔明灯倡议书》、结合火灾案例现场讲解燃放孔明灯存在的火患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不放孔明灯,做好双节消防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极大地消除了因"孔明灯"燃放引发火灾的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我县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节日期间火灾形势稳定,为群众欢度"双节"创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80多名,出动执法车辆20多辆,在城区店铺、广场、小区印发禁止燃放孔明灯宣传资料50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200多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