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东奔西跑,没花一分钱,十分钟时间,我们心里都已经知道这么做了,真是太感谢了”。4月18日上午,外地农民工李某在睢县某鞋厂工作因劳务薪酬未付,前来向睢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他们的工资应该怎么要回。法律援助志愿者了解情况后,为切实维护农名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详细讲解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经审查,李某三人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符合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人员,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承办律师。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服务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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