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较多使用扫码支付,接触现金的机会较少,对于人民币的识别能力也会减退,作为银行一线员工,柜面人员在现金收取阶段如何做好假币识别和收缴工作,有以下两点思考。
一、假币识别。随着假币制作技术的提高,假币的仿真度日渐提升,个别版本假钞几乎可以乱真,这就需要柜面人员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识假、辨假能力。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应以支行为单位开展假币识别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不定期开展假币识别情景演练,总结真币特征、假币制作方法,提高柜面人员识假能力。
二、假币收缴。柜面人员识假能力提升,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假币,要按照规定进行收缴,切不可归还持有人。现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与对假币收缴工作总结为七步曲:一是全程监控。收缴全过程假币实物不得离开监控范围及持有人视线,假币收缴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二是不得接触。不得让持有人再次接触假币;三是二人盖章。两名以上经反假货币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业务人员复核后当面加盖假币章。“假币”印章采用蓝色油墨,印章加盖位置为正面竖直压盖于票面左侧水印处、背面平行压盖于票面中间位置;四是外币、硬币专用袋。假外币或假硬币使用专用封装袋,要素填写完整并在封口加盖假币印章;五是出具凭证。柜员进行系统录入后在A4纸上打印一式二联《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收缴凭证》交客户签章确认,加盖业务专用章,一联交客户,一联留存,客户不配合提供身份证件信息的,在持有人或交款单位经办人和证件号码处填写“拒绝提供”字样,并在备注栏注明客户不配合提供的情况,经2名柜员签名确认;六是告知义务。告知客户如对被收缴货币真伪有异议,可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对收缴程序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之日起60日内持本证向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分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七是特殊情况需上报。如一次性发现3张(枚)以上假币或发现制假新技术或不配合收缴及时向公安机关及人民银行报告。
在假币收缴过程中,柜面人员要注意客户的情绪,换位思考,安抚客户情绪,在表明自己立场的情况下,尽可能有温度的进行收缴工作。
睢县德商西陵寺支行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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