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网

        睢县最具权威的网络新闻媒体
        睢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睢县水城骄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睢县司法局关于受理“扫码入企”相关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6-04-18 14:00:28  来源:  作者:

全县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

为全面落实全省“扫码入企”工作部署,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畅通经营主体监督维权渠道,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睢县司法局决定设立“扫码入企”专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本公告所称“扫码入企”投诉举报,是指经营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入企开展行政检查、调研走访等活动中,违反“扫码入企”相关规定行为的反映和检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未扫码先入企:检查人员入企时,未主动出示“任务码”或未扫描企业“豫企码”即开展检查活动。

2.检查内容不符:实际检查事项、范围与扫码后显示的备案信息明显不一致。

3.重复、多头检查:针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短期内有多批人员检查,涉嫌重复扰企。

4.未按规定评价或反馈:检查结束后,企业通过“豫企码”小程序评价、投诉后,未得到合理回应。

5.其他违反“扫码入企”工作规范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扫码入企”相关范围,或与涉企检查监督无关的;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具体事实或有效线索的;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等法定程序,且正在依法处理的;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投诉举报渠道

渠道一:线上提交登录“豫企码”小程序,点击首页“投诉举报”入口,按指引填写投诉对象、事发时间、具体描述并上传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截图等)。

渠道二:电话、邮箱举报投诉电话:0370-8123889投诉邮箱:zhifajiandugu@163.com

四、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1.登记受理:收到投诉后,县司法局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匿名或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

2.调查核实: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可采取调取执法记录、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检查台账等方式。

3.分类处置:属行政执法不规范、违反“扫码入企”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属其他部门职责的,按规定转办并告知投诉人。

4.结果反馈:调查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结果。

五、注意事项

1.鼓励实名投诉举报,县司法局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2.投诉举报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诬告、干扰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经营主体在配合检查过程中,可主动提醒检查人员扫码;对拒不扫码或态度恶劣的,可直接通过“豫企码”小程序“一键投诉”功能即时反映。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欢迎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使用“豫企码”,对涉企检查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睢县司法局

2026年4月17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睢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睢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睢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睢县网联系。
电话:13837022828 电子信箱:sxwlk@163.com sxwangfangy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