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1月份“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开展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继续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向联系村(社区)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弄明白,让广大党员群众学懂、弄通、做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农村落地生根。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利用“半小时学习”规定动作,向联系村(社区)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对2017年“三·五”基层工作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分析,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要客观准确。同时,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找准载体,突出特色,提出2018年工作计划。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带领村支部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全市脱贫攻坚第五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脱贫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协助做好国务院对河南省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照考核指标,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实现“九个无”,即档卡管理无差错、产业覆盖无空白、帮扶措施无棚架、环境治理无死角、基层组织建设无短板、政策落实无漏洞、资金项目无拖延、脱贫成效无虚假、群众满意无差评。三是各级党员干部要指导督促做好“六改”工程,深入贫困户家中对“六改”工程的进度、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查,确保“六改”工程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真正惠及广大基层群众。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采取走村串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制定工作方案,抓紧清理2017年以来信访积案,澄清底子,拉出清单,建好台账,逐案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三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促进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四、统筹开展有关活动。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开展向困难党员、五保户、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及走访慰问活动,深入群众家中访贫问苦,因户制宜,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使其安安稳稳度过寒冬。二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围绕人民群众在用电、交通安全、取暖照明等方面,进行防火、防灾、防安全事故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水平,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三是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内容,加强引导,推动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一是各级每个党员干部要到联系村坚持全天开展工作,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不得随意压缩时间、迟到早退,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脱岗、漏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联络不畅等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各级党员干部在“三·五”基层工作日活动当天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须请假,应认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市、县领导和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于活动开展当日17:00前分别报送至县委督查室和睢县网(县委督查室电子邮箱:suixian2721@126.com,睢县网电子邮箱:sxwlk@163.com )。届时,市委、县委将分别派出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编发通报。
附件:1月份“三·五”基层工作日训令
中共睢县县委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1月份“三·五”基层工作日训令
一、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层党建;
二、保障政策落实,推进脱贫攻坚;
三、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精心组织活动,营造和谐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