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福祉有效增进。每年坚持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民生支出累计超过100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8%、11.9%。新增城镇就业3508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五保、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并实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展有效推进。县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17亿元,强力推进精准脱贫,累计实现102个村、28058户、94096名贫困人口脱贫,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扶贫资金绩效考核A类县”。
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新建中小学、幼儿园84所,本科上线人数和上线率处于省市前列,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标县。县中医院新院区、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人民医院分别与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深度医疗合作,对口帮扶;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基本建成,县乡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逐步完善。成功举办全县首届运动会、首届苏金伞诗会、河南省2016年青少年公路自行车冠军赛等大型赛事活动。成功举办三届房产交易博览会,交易住房1300余套,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个,保障性住房16514套。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做到“开门接访”,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格化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是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