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上午,正是暑假期间。阵阵鞭炮声打破了睢县育才学校的宁静,几位拿着锦旗和感谢信的群众来到学校寻找做好事不留名的老师李磊。走在最前面的一位中年妇女见到李磊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声感谢。直到这时,学校领导才知道,原来是李磊救下了他们在池塘溺水的孩子后又悄然离去。
事情追溯到2011年6月27日。当天18时许,在白庙乡单庄村的一个池塘边,几个小孩正在水中嬉戏。突然,其中一个小孩出现溺水,眼看挣扎着咳嗽几声沉下水去,一块玩水的几个孩子被吓呆了,竟然忘记了呼救。
这时,回家途中的李磊骑着电动车正好路过这里,他一看情况不妙,把车子放在一边,立刻冲到岸边,跳入池塘中,向溺水小孩游去。当他游到孩子沉没的地方时,水中惊慌无力的孩子拼命地抓住了李磊,撕扯着他的衣服,死死地抱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手。李磊一边安慰着惊慌的孩子,一边奋力向岸边游去,“谢谢,谢谢,谢谢……”孩子紧紧抱着李磊,惊魂未定地连声感谢。上岸后,李磊看到孩子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悬着的心才算落下来。这时,他发觉身上一阵麻痛,原来是在救孩子的过程中,身上被孩子抓出一条条血痕。回到家中,李磊一掏裤兜,才发现刚买不到两个月的手机忘了掏出来,进了水,已经开不开机了。
李磊没有把救人的事情放在心上,也没告诉任何人。落水的孩子害怕受到父母责骂,也没敢把事情告诉家人。直到很多天过去了,事情才从其他孩子那里传到获救孩子家长耳朵中。
获救孩子父母经过多方查找,7月8日,他们终于打听到了李磊在白庙乡李庄村的家,并带着礼物找上门来。更巧的是,李磊的父母也不知道儿子救人的事,连连推脱说“你们认错人了吧?”经过一旁的乡亲再三证明,两位老人终于明白事情的经过,面对孩子家长送来的礼物,他们委婉地拒绝了。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回忆起当初救人的那一幕,李磊感觉很自豪。他说,自己从小就喜欢看电视上报道的英雄事迹,终于有机会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情,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收到获救孩子家长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后,李磊所在的育才学校才得知其救人事迹。李磊见义勇为的事立刻引起校方高度重视,不久,育才学校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表彰了李磊,并推荐李磊为市级优秀教师。
李磊在学校担任政教处主任。在同事眼中,他正直、乐观,工作认真细致。在工作中,李磊和两类学生打交道比较多:一是调皮捣蛋,经常惹祸的;一是家庭困难,需要特殊照顾的。孩子犯了错,要接受校规处罚,李磊就循循善诱,给予认真教导,有时做了孩子的工作还要做家长的工作,“没啥诀窍,就是耐心、细致。”他说。
遇到生活困难的孩子,李磊总是尽量给予帮助,给他们买些学习用品或直接资助点生活费。工作3年,经他帮助的孩子已经有七八位之多。 采访中,李磊动情地告诉记者:“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而我们学校的孩子大多数是留守儿童,看到他们我更加明白了老师的职责。无论是救人也好、资助孩子上学也好,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今年年初,李磊当选为我市第二届道德模范。
即将放暑假了,李磊特意撰写了一份《告家长书》,叮嘱各位学生家长,注意孩子们在假期中的安全。
记者感言
“救人是我做人的本分”,面对记者采访,李磊一再这样说。如果不是孩子家长最终找到了学校,李磊也许会继续“低调”下去。他内心为拯救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而感到自豪,但也确实没想过要对方任何感激或回报。
见义勇为是一种个人行为,这与一个人的性格和思想道德有关。李磊擅长游泳、非常崇敬英雄的壮举,这一切促成了他关键时刻的纵身一跃。对此,我们发自内心地敬佩他。在他的帮助下,溺水孩子顺利脱险,这是最好的结局。
关于拯救落水者的报道,在媒体上屡见不鲜,很多时候结局难免令人扼腕——救人者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希望看到社会上涌现出更多道德高尚的人,希望每个人都能见义勇为,但是我们不希望见到的是因为见义勇为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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