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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小学教师评职称开始申报 晋升高级须讲课答辩

时间:2014-11-23 09:57:4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王红)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启动申报。今年起,申报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将全面启动讲课答辩,这也是我省启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的首次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师德为先,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人岗匹配。各单位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为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衔接,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申报评审,原取得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转评可以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进行申报,在不同学段教学岗位的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进行申报。由于小学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外,取得其他专业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小学教师可以不再转评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按照新政策,我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人员应进行讲课答辩。为保证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2014年高级全面开展讲课答辩,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中级也应进行讲课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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