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我县已全面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个人承诺的基础上,县纪委将协调各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由牵头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并依法予以规范。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