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意快线办公室接到群众反映问题: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现住老家睢县白庙乡李口村委单桥村,我受村民们的委托向领导反映一个问题。睢县惠济河反修闸东南角二百米,我村北五十米处有一个土塑料加工厂,长年浓烟四起,严重污染我们的生活环境。恳求领导过问,还我们一片干净的蓝天。
接到群众反映后,县民意快线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
该塑料加工厂无任何生产经营执照和污染防治设施。根据《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塑料小颗粒、小炼油、小造纸等违法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睢政办【2010】80号)文件精神,责成白庙乡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单桥村小塑料颗粒厂违法生产行为。同时县环保与县工商局联合向该违法加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清除生产原料,拆除所有生产设备。通过对塑料厂企业主的说服教育,该业主同意自行拆除设备。4月11日上午,经过对该加工厂进行复查,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业主表示将会尽快拆除其余设备,不再进行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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