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情况:该企业地处睢县尤吉屯乡尤西村,全称: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世厂。5月7日该企业在加工生产时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外排,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
处理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污水,污染周边环境违法事实, 5月8日睢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睢县环境监察大队关于责令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的通知》,并要求该公司:一是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前期排入沟渠内的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二是对原有废水处理设备进行优化和升级,提高治污能力。
5月9日,睢县环保局又对该公司下达了睢环【2013】10号《睢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商丘市鑫隆食品有限公司实行停产整治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停止产生废水工序的一切生产;对原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优化和整治。经整治后,所排放的污染因子需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二级排放标准以上。
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整改,我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在整改完成前不进行违法生产,整治后监督其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