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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原、被告同时送锦旗

时间:2022-03-28 09:04:38  来源:睢县网  作者:李方弟

3月24日,睢县法院尚屯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员李百成收到两个不同寻常的快递,打开后发现原来是其调解的一起案件原、被告寄来的锦旗。

原来2021年冬,李某雇佣许某为其在郑州建设活动板房,完工后双方结清了工资。但2022年3月中旬,因为倒春寒天气突变,大风大雨将李某的活动板房毁坏了数间。李某认为是许某建设的板房质量不好,便要求许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万元,许某认为系天气灾害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其不应赔偿,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李某将许某诉至睢县法院。

该案首先到了尚屯人民法庭调解员李百成手中,他通过电话联系到双方:李百成先向李某说明3月中旬确实多次出现大风天气,不仅是你一家因天气原因有损失,不能完全归咎于许某,如果进行质量鉴定,花费的鉴定费比损失的费用还要大;又向许某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里约定你负有维修义务,并且活动板房并非全部毁损,只是部分损坏,这部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作为施工方也要承担维修责任。最后,李百成又进一步说:“你们双方多年来合作过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难以预料,还希望你们都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想,以后还能够长期合作下去。”
经过劝说,李某和许某都被说动,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许某赔偿给李某4000元,李某申请撤回起诉,该起纠纷圆满化解。通过诉前调解,当事人没花一分钱,没跑一步路,足不出户解决了矛盾纠纷,原、被告都十分感谢李百成入法入情的调解,由于两人都在外地,不约而同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送来两面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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