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深化政务公开为契机,严格把握五个关口,着力打造“阳光民政”,有力推动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赢得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是严把对象初评关。我局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细则,对全县每次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逐乡镇、村(社区)逐村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档案。
二是严把对象分类关。在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规范化管理成果基础上,重点实施了“分类施保”,对家庭成员有残疾、痴呆或精神病患者,且住房简陋、无劳动能力的户核定为特困户,将因病致贫或收入在保障线以下的生活困难户核定为贫困户,优先予以重点保障。
三是严把民主评议关。坚持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在审核前将保障对象和标准在各村永久公示栏张榜公布,然后由各乡镇(社区)审核后将保障对象分村(社区)进行公示,实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凡群众有异议的,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四是严把复查审批关。对乡镇、村(社区)初审确定的保障对象,由民政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走村入户实地复查,做到乡镇(社区)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五是严把资金管理关。实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开通了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直通车”,实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社会化发放,堵塞了截留、滞留或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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