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睢县白庙乡郭店村村民郭某到河集中心工商所投诉,称其9月在白庙集购买的电动车在充电时引发火灾,造成严重损失,请工商部门帮其维权。河集工商所介入调查,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销售方给予郭某4000元现金补偿的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