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郑州“皇家一号”案贾某某等11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经省高院指定,由辉县市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于上午9时准时开始,中午12时休庭一个小时后继续开庭,至下午4点30分庭审结束。
辉县市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某某等11人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担任营销经理期间,接待客户、介绍公关小姐陪客人出台卖淫并抽取提成等行为,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上述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就本案事实对上述被告人分别进行了发问。
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公诉人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书证、宣读了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当庭播放了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及3名辩护人均发表了质证意见。
下午4点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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