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何时起,在一些超市、商店里,人们经常看到被称之为“打鱼机”的捕鱼游戏机,很多人迷恋于此,花钱“上瘾”,殊不知倒是自己成了“上钩的鱼儿”。焦某就是在超市内放置捕鱼机招揽他人赌博,最终触犯刑律。9月10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焦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焦某在睢县河堤乡某村村民李某甲所开的超市内放置二台捕鱼机(每台可同时供6人参与赌博),供附近人员赌博。焦某利用上述赌博机共盈利3600余元。2015年2月1日被睢县公安局民警查获。案发后,被告人焦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
睢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焦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招揽他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案发后,被告人焦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很多超市、商店里,一些看似游戏机的一种机器,有的可以抓香烟、有的是积分、有的可退钱……,刚开始时,那些安放“捕鱼机”的人会将赌博机的难度调得相对低一些,通过小赢小输,让参与其中的人有兴趣继续玩下去,进而形成赌瘾。待时机成熟,再提高难度,牟取暴利。为此,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事情的本质,严防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