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赵强 记者 李江瑞 王琦/文 省高院/供图
为破解“民告官”案立案难、胜诉难,从2014年,河南法院将全部行政案件交叉到相邻的市县立案审理,成为全国首个试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省份。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河南商报专访时表示,“民告官”案异地管辖取得明显效果,老百姓胜诉率提高至27.3%,为全国最高。
他透露,近期,河南焦作、许昌已开始试行执行案件异地管辖,有望在全省铺开。
谈热点
怎么看法官流动?
个别法官可能会有的,但不会出现“离职潮”。在这个问题上,我有一个观点,法官队伍和其他党政部门的交流,比如去政法委、纪委、政府法制办、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都是正常的、健康的。
中组部部长赵乐际来河南团参加审议,我提出一个建议,国家要靠知法懂法的干部推进依法治国,但大批知法懂法的干部集中在法院、检察院,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把他们输送到各个岗位。
所以应该鼓励法官分流到党政机关,即使有个别人志向所在去做律师,也是正常的。
——张立勇
谈异地管辖
原告胜诉率提高17.1个百分点
河南商报:河南法院2014年试行“民告官”案件异地管辖,现在效果如何?
张立勇:这项改革搞了一年多时间,效果还不错。首先是老百姓比较满意,原告胜诉率提高到27.3%,比此前增长17.1个百分点,这个胜诉率在全国是最高的。老百姓的服判息诉率也大幅度提高,他们感觉另外一个县的法官不会偏向,不管判输还是赢,他都认。
我们开始推行这项制度时,最担心的是政府不满意。从目前看,总体上政府的负责人是拥护和支持的。很多上访户以前蹲到县政府门口,现在去另外一个县的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县长想想,这也是好事嘛,减轻了他的压力。
河南商报:这项制度现在遇到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张立勇:还存在两个小问题。一是诉讼成本会有所提高,比如交通、住宿,我们担心老百姓会有意见。不过现在看,老百姓还是很乐意。另外,我们办案要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涉及敏感案件,这个案件在当地会有多大的影响,另一个县可能了解得不够,轻易下判决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一些压力,这是我们下一步要深入研究的。
河南商报:今年两会,你为何又提出在三大诉讼中都推行案件异地管辖的建议?
张立勇:异地管辖在行政案件中取得了成功,我们就想,有没有可能把这种模式向其他领域延伸。我们现在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执行案件也实行异地管辖,因为执行也是受当地影响较多的。2月1日,我们在焦作和许昌开始试点。我这次来两会就提建议,探索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都实行异地管辖。
谈法官职业保障
职业保障应提上重要议程
河南商报:北京法官马彩云被害,引发全社会关注。你如何看待法官的工作环境?
张立勇:法官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居中裁断,要么判处谁有理谁没理,要么判处谁有罪谁没罪,甚至生杀予夺,这都是直接关系人们生命财产的重大问题。有个别当事人恐吓威胁,甚至暴力对抗法官,马彩云法官就是这样。
法官职业保障确实应该提到重要议程来研究。
河南商报:作为省高院院长,你认为应当如何保障法官的权益,让法官有职业尊荣感?
张立勇:保障法官职业权益,根本上还要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我们现在研究从制度上解决,比如小额速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用20%的法官审理占80%的简单案件,用80%的法官审理占20%的复杂疑难案件,防止案件出现瑕疵差错。当然,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还要提高法官的待遇。
河南商报:如何让法官没有后顾之忧?今年全国两会,你提出了一条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罪实行特别追诉程序的建议。为何提这项建议?
张立勇:对侵犯法官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严从重惩罚,以儆效尤。
这些年扰乱法庭秩序、聚众冲击法庭的行为十分突出,但因此入罪的却很少。
我这次就提出来,对在法庭上侮辱、谩骂或者对法官动武,以及干扰法庭审判或者骚扰律师的,实行特别追诉程序,由法官直接作出处罚裁判,树立法庭权威,保护法官的权益。
谈司法改革
员额比例根据案件量考虑
河南商报:河南入选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后法院实行员额制,有法官担心是不是要变回法官助理了?
张立勇:我们刚刚进行了动员,在安阳、许昌两个中院和下面的基层法院开展试点,试点方案已经经过中央批准。
员额制的问题,大家有忧虑也是很正常的。比如年轻法官担心是不是会让老法官进入员额,实际上有些问题,第一批、第二批试点的兄弟法院都解决了。我们是这样定的,员额的比例按照中央的比例(入额法官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不能变,但要根据案件数量,全省统筹。有的地方案件少,法官员额就可能不是39%,会低一些;有的地方案件非常多,员额比例可能超过39%,但全省不能超过39%的总量。
(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