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一男子陈某擅自夸大商品效能,利用卡片抽奖、赠送礼品等方式,蛊惑普通群众购买其“万能”的商品锅,牟取暴利。2月2日,睢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已缴纳)。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伙同闫某、刘某、李某(另案处理)先后在睢县胡堂乡、涧岗乡、白庙乡等地利用卡片抽奖、购物退钱、购物后赠送礼品等方式诱惑周边群众并鼓吹其商品锅炒菜不用油、使用不刷锅、安全电不住人,枕头能治疾病等好处,取得群众信任后将锅、枕头等商品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卖给梁某甲等数十人,涉案金额三万余元。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已经将7530元退还被害人梁某甲等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形,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对被告人陈某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一是告诫销售商:广告宣传切勿任性,违法终将被惩处!二是提醒消费者:虚假宣传切勿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是非黑白需要仔细分析,深入了解,消费切记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