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下班时间已过,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建民整理完案头的案件,打算去医院看一下因前天大执行受伤的腰,却与开门进来交执行案款的张某甲、张某乙撞个正着,“王法官,您先别下班呢,把我们跟许某的案子结了吧,我们把6万元都带来了,千万别拘留我们了。”
2015年1月6日,张某乙为张某甲担保,向许某借款6万元,期限为两个月。到期后,张某甲拒绝还款,无奈之下许某于2017年5月4日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睢县法院依据事实进行调节,在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张某甲一次性偿还许某6万元。张某甲、张某乙在还款期限过了以后的,对偿还义务只字不提。许某向睢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张某甲、张某乙二人,讲法释理劝二人主动履行义务,二人每次态度都很诚恳,满口答应近期还款,每次到了口头承诺的还款期限,就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只得对其采取强硬执行措施,在最后一次偿还期限到期后,若再继续“耍赖”不履行自己的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将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二人方才意识到执行并非儿戏,立刻履行完了全部的义务,便有了开头的一幕,目前该案件已经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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