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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执结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时间:2018-04-08 14:45:10  来源:睢县网  作者:张菡

近日,睢县法院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14.5万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2013年7月15日,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白某签订了清包工承包合同,张某承包凯地花园小区1、2号楼的建筑劳务工程,合同约定,1号楼每平方米270元,2号楼每平方米260元,张某依约完成了工程。工程竣工后,白某仅支付给张某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2015年9月2日经睢县整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办公室的调解下,张某与白某就工程款达成协议,白某于2016年2月给付张某45.9万元,于2017年2月给付质量保证金14.5万元。协议签订后,白某如约给了张某45.9万元的工程款,但对于质量保证金14.5万白某至今没有按照约定给付,经张某多次索要白某拒不支付。2017年6月张某诉至睢县法院,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白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张某工程款14.5万元。判决后,白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于2017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睢县法院执行局王文正法官多次电话沟通、传唤被执行人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以转移财产拖延规避执行等手段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年4月3日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就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白某知道自己这次是赖不掉了,随即通知家属送来全部执行款,该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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