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一处小产权房产,此房产在承办法官王文正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以169600元成交。至此,一起棘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6年1月25日,曹某向睢县某银行借款150000元,年利率13.5%,期限12个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逾期后,某银行多次催要,曹某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对下余借款本金和利息不予归还。某银行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11月2日判决曹某归还某银行本金、利息及罚金共计116000元。后曹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付。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曹某履行法律义务。曹某接到通知后,不但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倒胡搅蛮缠起来。曹某狡辩道:“我是向银行借款了,可是我把这笔钱又借给别人了,我一分都没花着,你们不该找我要!”王法官耐心向曹某明理释法,曹某哪里肯听,坚称“我一分钱都不还!”
法院依法将曹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并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发现曹某名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王法官并没有泄气,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案件进展。为了弥补网络查控的不足,王法官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地产管理所,查询曹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实曹某有无房地产可供执行,然而反馈回来的信息依然是曹某名下无房产。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法官又多次走访曹某的街坊邻居,发现曹某在县城有处小产权房。经核实后,立即将此房产查封,并着手拍卖曹某的小产权房以向某银行清偿借款。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因为是小产权房,拍卖并不顺利。王法官穷尽一切办法推广此房产拍卖的消息,在电视台、微信平台传播,并在此小产权房所在地及曹某居住地附近张贴网络司法拍卖的信息。在王法官不辞辛苦的努力下,此房产最终在10月16日以169600元成功拍卖。此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此案件圆满执结,了却了申请人的心头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是承办法官在执行路上源源不断的动力。这些成就都凝聚着承办法官付出的无数心血,彰显着承办法官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执行工作没有休止符,一件案件的执结,还陆续有新的案件,执行,睢县法院一直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