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五千元,家又远在千里之外,被执行人姚某便打起“小算盘”,即便自己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也拿自己没办法。但姚某不知,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已成为法院新的执行手段。1月14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姚某财付通账户,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成功执结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
赵某曾为姚某装修房屋,工程结束后,姚某支付一部分装修费后,却迟迟不肯支付下余5000元装修费。赵某无奈,遂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4月25日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姚某于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给付赵某5000元。后姚某无视生效的和解协议,拒不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钱辉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姚某,耐心向其明理释法,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起初,姚某态度非常嚣张,“钱法官,你也别费口舌了,有这个空你还不如歇歇呢。说白了吧,我这个案子标的只有五千元,我家离睢县有千里之遥,你要是来到我家执行也不值当吧。现在我把话撂这了,我就是不给赵某钱,你们法院能拿我怎么办!”后来,姚某不再接听法院电话,深信法院无计可施,做起了不用还钱的“美梦”。
钱法官一向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绝不让任何“老赖”成为漏网之鱼,无论执行标的多少,都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钱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姚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均没有存款。但钱法官并不灰心,时不时查询下姚某名下银行的资金往来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细心的钱法官发现姚某的财付通账户上有数千元资金,并且资金不断变化。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钱法官迅速采取措施,成功冻结姚某的财付通账户。
1月14日,姚某主动给钱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还款,这不是因为姚某“良心发现”,而是慑于法院的信息化执行措施。姚某在电话里向钱法官道歉:“钱法官,以前是我见识少,不知道咱法院执行措施这么厉害。现在我领教到了,您千万别和我计较。现在我财付通被冻结了,生意都没法做了。我这就履行法律义务,您快帮我解冻了吧。”后姚某将五千元执行费转到睢县法院执行款专户上,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装修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