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经过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申震的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特殊的“一事两案”离婚纠纷案。
当初,经媒人介绍,孙某(男)与刘某(女)两名年轻人相识并订立婚约,后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生活中柴米油盐琐事多,俩人经常吵架怄气,刘某一怒之下住到娘家,再不愿回来,俩人开始分居。孙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刘某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结合双方同居时间、彩礼数额等案情,判决刘某及其父母返还孙某彩礼184000元,存放于孙某家的刘某的嫁妆归刘某所有。双方心中都有积怨,均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一边是孙某申请执行刘某、刘某父母返还彩礼钱,一边是刘某申请执行孙某退还嫁妆。孙某、刘某都觉得是对方亏欠自己,理应让对方先履行法律义务。孙某表示,自己家掏空全部家底送彩礼娶媳妇,现在人去财失,既然成不了夫妻,那就应该把彩礼退回来。而刘某的母亲更是觉得委屈,自己的掌上明珠嫁过去不但没有得到幸福,还白白搭上了最美的青春,直言一分钱都不会退给孙某。现在不再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纠纷,已上演成两个家庭的矛盾,而且愈演愈烈,双方争执不下。
申法官仔细翻阅卷宗,认真研究案情,希望尽快找到最合适的执行措施。申法官了解到孙某在诉讼阶段就已经申请财产保全,遂对保全的财产依法扣划184000元至法院账户上,维护了申请人孙某的合法权益。而在刘某申请执行孙某退还嫁妆的案件中,孙某又成了被执行人。申法官一向秉承执法公正的原则,不辞辛苦多次到孙某家中走访,耐心向其明理释法,讲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孙某同意刘某搬走嫁妆。对于缺少的冰箱、空调、电动车等嫁妆,在申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孙某表示愿意折合成钱抵偿刘某。
4月15日,在申法官的见证下,刘某成功将嫁妆搬走,并得到了孙某13300元的抵偿款。在这两起离婚纠纷案中,法官秉公执法,不偏不倚,保障了双方的合法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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